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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損害賠償糾紛起訴狀交給誰?

交通事故責任損害賠償糾紛起訴狀交給誰?

一、交通事故責任損害賠償糾紛起訴狀交給誰?

交通事故責任損害賠償糾紛起訴狀交給人民法院。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造成殘疾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造成死亡的,還包括死亡賠償金。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受害人致殘的賠償項目具體是什麼?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收入乘以誤工時間(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護理費:護理人員收入乘以護理時間(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參照護工)

4、交通費: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在住院期間所支出的伙食費用。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50元/人/天

6、住宿費: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在現實生活當中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必然是需要嚴格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的,首先就是可以在交警部門工作人員的組織制裁雙方當事人關於賠償問題達成調解的意見,如果不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就只能夠到人民法院來起訴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