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禁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一、肇事逃逸禁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肇事逃逸禁駕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肇事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要被終生禁駕。所以,即使有自首情節的,也要被被終生禁駕。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的,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因有自首情節,在量刑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肇事逃逸的量刑
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裏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於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在日常生活當中可能看到有一些人,他們雖然能夠通過這樣的一種駕駛技能的考核,但是仍然是不能夠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走的,主要還是因為他們可能以前觸犯到我們國家的刑法規定,所以被吊銷駕駛執照,並且終身不能夠考取。
-
對責任認定書不服肇事逃逸行政訴訟可以嗎?
一、對責任認定書不服肇事逃逸行政訴訟可以嗎?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內申請複議,是不能起訴的。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
-
無證駕駛摩托車致人死亡怎麼判刑
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
-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麼定性?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麼定性?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4.交...
-
交通肇事起訴狀怎麼寫
發生交通肇事後,當事人能夠就該事故進行處理是最好的,但如果產生糾紛的話那麼就要想好該怎樣去解決。現在為大家提供一種比較好大的方法,就是訴訟。但是提起訴訟要求同時提交書面起訴狀。那麼這個交通肇事起訴狀該怎麼寫呢?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起訴狀原告:楊××,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