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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責任有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後,該哪一方負責任呢?一般為違反交通規則的一方負全責,另一方不用負責;如果雙方都有違反交通規則,則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交通事故最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所以,交通肇事責任有哪些?下文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交通肇事責任有哪些

交通肇事責任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肇事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所以,交通事故的責任可以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兩種。則子啊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第一時間做好處理,減少不必要的傷害與責任。以上就是關於這兩種責任的詳細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今天小編就介紹到這裏。如果還有疑問,歡迎諮詢本站,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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