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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駕照扣分規定

現在考駕照的越來越多,所以,處於實習期的學員也是越來越多。很多人拿到駕照就馬上買了車,出去跑路了,對扣分規定一點也不瞭解,到月底的時候被罰款瞬間臉黑了,所以,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實習期駕照扣分規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習期駕照扣分規定

一、實習期駕照扣分規定

(一)駕駛證實習期滿分註銷,關聯降級

1.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

2.實行滿分註銷降級制度。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解讀:實習期滿分註銷。比如一駕駛人新考取了小型汽車(C1)駕照,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則小型汽車(C1)駕照會被註銷,並且不能通過滿分學習考試科目一恢復駕照,只能重新申領;實習期關聯降級。比如某駕駛人原有牽引車(A2)駕照,增駕新取得了普通三輪摩托車(D)照,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後,不僅普通三輪摩托車(D)照會被註銷,而且原有的牽引車(A2)駕照也要註銷並降級為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 駕照。

(二)駕駛證實習期內扣12分以下,實習期延長一年

1.延長實習期。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2.實習期內駕駛限制。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3.實習期陪駕要求。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在增加準駕車型後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二、實習期駕照扣分的誤區

1、誤區一

很多人説扣滿了12分,只要考科目一就可以了,其實這不是針對於實習期的學員來的。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交規太長,只提煉出了主體意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在十五日內必須參加七天的理論學習然後在二十日內參加科目一的考試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停止使用駕駛證。

特別提示:非實習期的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還需要參加科目三考試!

2、誤區二

實習期扣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需要延長一年。

這是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的實習規定。他們還有一個規定:如果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扣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註銷駕照。

拿到駕照了,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但要細心的注意交通扣分規則,特別是實習期內扣分是非常嚴格的,十二分扣完就得重新學習考取駕照,這是很浪費時間和金錢的事情,所以,小編建議去本站網站找專業律師服務,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