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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摩托車被撞如何劃分責任

無證駕駛摩托車與機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如果機動車沒有任何違章行為正常駕駛的話,一般都會認定摩托車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摩托車有人上且機動車有違章行為的話,一般都是同等責任。交警認定責任往往還是根據交強險投保情況來劃分,一般機動車都會投保交強險,交強險的賠償一般都是主要承擔責任就要按照責任限額進行賠償且不論責任比例大小,這樣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交通事故中傷者的權利。至於責任認定情況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經辦交警而定,沒有具體的執行標準。

無證駕駛摩托車被撞如何劃分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