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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座車裝了13人怎麼處罰

1.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12分。

7座車裝了13人怎麼處罰

2.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扣6分。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扣6分。

4.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扣3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標籤:處罰 座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