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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駕駛證是否需要扣留?

飲酒駕駛證是否需要扣留?

一、飲酒駕駛證是否需要扣留?

飲酒駕駛證是需要扣留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違章處理一般流程: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二、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應該按照什麼程序進行?

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

(二)作出處罰決定的,填寫《公安交通管理當場處罰決定書》, 當場交付當事人;

(三)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的銀行代收罰款機構(以下簡稱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場收繳罰款的,同時填寫罰款收據,交付當事人;

(四)需要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執行罰款決定的,同時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以下簡稱《憑證》),當場交付當事人。

1、熟悉交通法規

2、熟練掌握駕駛車輛,眼睛可以看到的範圍更大,不至於手忙腳亂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頭。

3、儘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導航儀類的安全行車系統做測速提示。

4、經常看看地圖,熟悉路線,減少出現繞彎的概率。

5、養成上網查看違章記錄的習慣,以免年底車檢不過。

6、藉助各類交通、違章查詢類的手機應用,及時瞭解當地交通動態、瞭解當地違章易發路段,避免違章的發生。

現實生活當中,駕駛證對於司機來説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如果沒有駕駛證的話,就不能夠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走。如果喝完酒之後駕駛機動車輛的,駕駛證是會面臨着被扣留的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