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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違章短信30天以內處理嗎

一、收到違章短信30天以內處理嗎?

收到違章短信30天以內處理嗎

收到違章短信不是30天之內處理,違章處理時間如下:

1、現場處罰的違章:

在交警的開單之日起的15天內要上車管所辦理或者交警大隊處理掉,逾期未處理,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2、非現場單也就是電子攝像頭拍攝的違章,非現場單也稱為電子眼違章,電子眼違章相對於現場單而言就寬鬆了很多,一般來講,沒有確定的時間,不過在車輛年審之前切記一定要把違章處理掉,根據規定,車輛存在違章信息是不能參加車輛年審的。

二、駕駛證扣分的規定有哪些?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這種違章發短信的情形,通常都是被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記錄,因為現場開的有罰單的話,就不會再給駕駛員發違章短信了,目前國家對於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記錄,沒有強行規定必須在多長時間之內處理,超過30天也不會產生滯納金的。

標籤:違章 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