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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擋車牌號碼應該如何處罰

故意遮擋車牌,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

遮擋車牌號碼應該如何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説明:按照新交通法規定,婚車故事遮擋車牌,將被進行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處罰。

交通法新規定將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處罰規定中“故意”兩字最關鍵。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情況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車在號牌處貼上“百年好合”等字樣,或安裝個性化裝飾遮擋號牌的字母數字等,就算故意遮擋號牌行為。

標籤:處罰 車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