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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闖黃燈算違規嗎?

一、非機動車闖黃燈算違規嗎

非機動車闖黃燈算違規嗎?

非機動車闖黃燈算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黃燈的作用

黃燈的作用最通常的説法是淨空交叉路口,防止兩個方向的車輛行人在路口衝突。黃燈亮起時,正確的駕駛措施應該是“能停則停,停不了就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第26條提到“黃燈”:“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因此,黃燈的法律含義是“警示”。“警示”的含義是“警告”、“警醒”和“提示”。

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但是闖黃燈會被扣分。

按139號令,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這包括闖紅燈和闖黃燈。

三、非機動車闖黃燈造成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綜上所述,非機動車闖黃燈雖然算不上是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但是也是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禁止的行為,非機動車闖黃燈的行為會被扣分,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闖黃燈的一方有可能要負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