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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罰款怎麼交

違停罰款的交納方法:

違停罰款怎麼交

1、現場處理。一般來説是接到罰單後的三天,帶着駕駛證、行車證、現金或銀行卡去當地行政大廳(或交警隊)去現場辦理繳納罰款的業務。

2、網上辦理。很多城市具有網上警局的業務,可以進入之後用銀行卡進行繳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8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109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標籤:罰款 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