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交通違章

上海非機動車牌照補辦規定是什麼

一、上海非機動車牌照補辦規定

上海非機動車牌照補辦規定是什麼

上海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車不得在本市銷售”。但,對於已經存在超標車該如何處理?通過辦理臨時號牌,讓這些車輛在三年時間內,自行淘汰。臨時牌照辦理期限為3月1號到8月31號,此後不再核發。9月1號以後如果説沒有正式號牌、沒有臨時號牌上路的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以上200以下的罰款。

二、騎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必須遵守哪些交通規定?

(1)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應到車輛管理機關注冊、辦證和砸鋼印。

(2)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的車閘、車鈴,必須保持有效;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不準安裝機械動力裝置。

(3)須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的各種規定。

(4)車輛、行人須各行其道,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當需要藉機動車道或人行道通行時,應當讓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輛或人行道內行走的行人優先通行。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則要靠右邊行駛,但不能緊靠右邊的行人。

(5)醉酒的人不準駕駛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7)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8)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輛的行駛。

(9)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下車前須伸手上下襬動示意,不準妨礙後面車輛行駛。

(10)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11)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12)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13)大中城市市區不準騎自行車帶人。

(14)駕駛三輪車不準並行。

(15)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行經人行橫道,遇有交通信號允許行人通過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注意避讓往來行人。

(16)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行經渡口時,必須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地點依次待渡。

(17)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必須停車查明水情,確認安全後,再低速通過。

(18)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行經鐵路道口時,必須遵守有關規定。

大家可以去辦理臨時牌照,這樣也可以上路行駛,如果沒有牌照上路的話公安部門就會處以50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所以大家在丟失車牌照後應該儘快的補辦,這樣也就不影響大家的出行了。一定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認為非機動車的牌照並不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