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車輛年審

贈與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在現在的時代,隨着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法律也漸漸的完善起來了。所以在我們遇到債務等問題時,積極尋求法律幫助是很有必要的。我國法律中對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是有一定的規定。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為大家帶來有贈與撤銷權的行使期限的相關知識。希望能為大家解答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疑惑。

贈與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贈與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1)關於可撤銷民事行為,撤銷條件:存在重大誤解時。時效:自行為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內行使,否則法院不保護。

(2)公司法關於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撤銷條件: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或表決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時效:股東可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法院撤銷。

(3)關於贈與合同撤銷,條件:任意撤銷或法定撤銷。時效:贈與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1年。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6個月內。

(4)關於可撤銷合同,條件:受脅迫。時效: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行使。

(5)關於合同保全措施的撤銷權,條件:債務人的無償行為;債務人的有償行為,第三人惡意取得。時效: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1年內,或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五十二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第五百四十一條 【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贈與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怎樣的?大家可以根據各自所遇到的不同情況而尋找不同的答案。需要大家注意的一點是,贈與人即使享有撤銷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行使,法律規定的期間為一年,即從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否則就喪失了撤銷權,贈與財物就不得要回,而將永久的歸受贈人所有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