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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交強險怎麼賠付,交強險要賠哪些損失

交強險是國家規定的強制購買的保險。交強險只賠償交通事故中的部分損失,那交強險要賠哪些損失?交強險也不是萬能的,也有賠償限額,不能滿足所有損失的賠償,於是就有可能出現交強險不夠賠償的情況,那此時超出交強險怎麼賠付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超出交強險怎麼賠付 交強險要賠哪些損失

一、交強險要賠哪些損失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範圍。

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

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購買商業險的話建議購買商業三責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三責險是對交強險的補充,車損險的話保障本車,車上人員險保本車上的人,不及免賠能在你負全部責任時全部賠償。

二、超出交強險怎麼賠付

交強險賠償是有限額的,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部分,由肇事方負責賠償。

如果購買了其他商業保險,出險後首先要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進行賠付,如果賠付不足,剩餘部分由商業保險的第三者險作為補充。如果在交強險的限額內已經滿足了賠付,商業保險就不用再賠了。商業保險是對交強險的一種補充,不存在得雙份的問題。

我國車輛必須要上交強險。所以,如有交通事故,一般首先賠付的也是交強險。交強險賠付的範圍及數額都是有限的,因此,我們要合理認識交強險。在理賠時,就會做到心裏有數,不致出現損失。但如果超出交強險怎麼賠付呢,此時交強險不夠賠的部分,其實就會要求肇事方來承擔賠償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