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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土地徵收

蘇州市土地徵收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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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後一年內的離校未就業蘇州籍高校畢業生且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按每吸納一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補貼,且與企業招用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1萬元一次性就業獎勵補貼不重複享受(以上三項政策的執行期限均至2015年年底)。對當年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其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額度發放小額擔保貸款,並由同級財政給予50%的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