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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復原費離婚時算不算共同財產

軍人復原費離婚時算不算共同財產

軍人轉業費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軍人是一個特殊羣體,由於常年駐守在外,因此關於軍人的離婚規定與一般人不同。當軍人夫妻離婚涉及軍人轉業費時,人民法院該怎麼處理呢?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諮詢一下軍人復原費離婚時算不算共同財產是怎麼樣的?

法律上,對於婚姻期間,買斷工齡獲得的補償款性質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法理上以及在司法實踐中,買斷工齡補償款具有非常強的人身性質,並且帶有一定的再就業風險,如同婚姻法規定的‘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補助費應歸其本人所有’一樣,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應當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我國修改後的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來看,體現了將一些具有嚴格人身屬性的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立法思想,而“買斷工齡款”“辭職補償金”正是由於其特殊性而與一定的人身密切相關。對勞動者來説,“買斷工齡款”“辭職補償金”是以放棄長期、穩定的勞動期待收入為代價換來的,同時,在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勞動者失去工作也就等同於生存面臨危機,因此“買斷工齡款”“辭職補償金”無疑對勞動者失去工作崗位的一種補償,對其繼續生存和再就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應歸其本人所有,如將夫妻一方的“買斷工齡款”“辭職補償金”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有悖於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因此認定為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正和更具有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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