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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匯票支票有什麼區別

票據由廣義和狹義之分,而狹義的票據則僅指《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劵。主要的票據有:匯票、本票、支票和旅行支票。除了名字上的不同大家都能一眼看出來之外,本票匯票支票有什麼區別呢?大家可以閲讀由本站整理編輯的本篇文章,瞭解本票匯票支票的區別,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本票匯票支票有什麼區別

簡述本票匯票支票三者之間的區別

匯票、本票、支票同屬狹義的票據範疇,其構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書、承兑、付款這些流通證券的基本條件,都是可以轉讓的流通工具。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

(1)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係,才能簽發支票;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必先有資金關係;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係。

(3)支票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後是承兑人。

(4)遠期匯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為即期無需承兑,本票也無需承兑。

(5)匯票的出票人擔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擔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而匯票持有人在票據的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權。

(7)匯票有複本,而本票、支票則沒有。

(8)支票、本票沒有拒絕承兑證書,而匯票則有。

支票的有效期:由於支票是代替現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較短。我國《票據法》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看了上述內容,相信大家已經能夠正確區分本票、支票和匯票了吧,這三種票據在生活中都十分常見,大家一定要正確的區分它們才行。要是你還是沒有清楚,不妨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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