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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票背書不連續怎麼辦?

一、匯票背書不連續怎麼辦

匯票背書不連續怎麼辦?

背書不連續是銀行承兑匯票最常見的錯誤。

(1)名稱與印鑑完全不符。背書的前手和後手的簽章沒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轉讓給B,而在後手簽章處卻蓋了D的印鑑,B與D明顯不是一個單位。

(2)背書名稱與印鑑有部分不符。背書的前手與後手的簽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鑑不清。例如,A轉讓給XX有限公司,而印鑑部分卻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鑑多“股份”二字。或者A轉讓給XX有限公司,而印鑑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鑑多“股份”二字。A轉讓給B,B的印鑑蓋的不清,致使無法辨認。這樣,連續性無法辨認,影響了解付。

(3)背書騎縫章蓋得不規範或不蓋騎縫章。

根據《票據法》第三十三條:“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的,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由此可見,當名稱與印鑑完全不符時,可通過法律形式證明其合法性,以此來保證其連續性,承兑銀行也應解付。具體表現如A企業背書給B公司,但後手蓋的卻是C公司的印鑑,背書明顯不連續。通過A、B、C三家企業的書面證明,事實是:A企業背書給了B公司,B公司又轉讓給C公司,但B公司在轉讓給C公司時,在原本屬於自己公司蓋章的地方沒有蓋章,C公司經辦人員對承兑匯票的背書也不瞭解,故出現了以上錯誤。通過上述條款,A公司出證明背書給了B公司,B公司出證明背書給了C公司。這樣,通過依法舉證,證明了C公司的票據權利,承兑行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給予解付。其他背書錯誤,以此類推。如果不能滿足以上證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權,要求更換承兑匯票或退票。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要是當事人在匯票背書中發現之前有不連續的情況,此時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追索權,要求更換承兑匯票或匯票,這樣才能比較好的保護自身利益。

標籤:背書 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