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房屋委託租賃合同協議書

房屋委託租賃合同協議書

房屋委託租賃合同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房屋委託租賃合同範本一

委託人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受託人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代理房屋租金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甲方應根據一年租期支付相等於一個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務佣金給乙方。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應支付給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如有其它費用支出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甲方應在該房屋出租7個工作日內支付代理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出售該房屋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則本合同在甲方與新買受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自動結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應保證新買受人繼續履行就該房屋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

3、乙方代理甲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終止後及時將所收取的押金退還給乙方再由乙方返還給承租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為甲方代理尋找租客並作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與承租方簽署租賃合同並代收代繳押金房租公共事業費等各項費用。租賃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執一份。

2、乙方受託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應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扣除所有相關費用後的租金款項轉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3、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內部管理人員代表乙方與承租人簽署租賃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4、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

1)房屋鑰匙託管服務鑰匙託管委託書見附件

2)提供雜誌、網站、郵件等多媒體平台的全面廣告推廣

3)安排租客看房服務。

1)代表甲方做好房間入住前準備工作

2)代為辦理租客入住的相關手續和相關事宜

3)入住檢查完成後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單及報告

4)準時向甲方轉付押金及房租。

1)協助甲方進行物業退租及搬出檢查

2)協助甲方和租客結清各種費用

3)積極為甲方尋找下一個租客

第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敗訴方應支付所有包括律師費在內的相關法律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受託人(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子問題開始}房屋委託租賃合同範本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自有房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產位置、面積和用途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北海市銀海區金海岸大道59號森海豪庭幢,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給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變該房產的內部結構、使用空間時,須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委託期限

首度委託限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首度委託期限期滿後,雙方應協商續簽租賃協議。

第三條房屋的租賃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託出租房屋的租賃使用排序嚴格按照簽定本協議的先後次序進行計算機程序自動循環排序。該程序的修改密碼由將來的業主委員會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甲乙雙方只能輸入或查詢,在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進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己使用該房屋時,則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後,進行重新排序。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將繼續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該房屋,工作日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視為該房屋出租一次,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甲方未能按約使用該房屋,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該房屋已出租或被預定,則乙方有權將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間。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行尋找的客户,不按電腦排序安排房間,可直接租賃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房間,同時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甲方房間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

第四條經營利潤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協議期間可將該房屋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給第三者使用。

二、該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項費用後即為該房屋的經營利潤:

1、乙方的經營管理費。如管理及服務人員工資、員工福利、獎勵佣金、酒店經營營業税等;

2、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衞生紙、小香皂、牙膏牙刷、洗髮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紙杯、信封信紙、鞋擦、衞生袋、垃圾袋、保潔用品、消毒用品等);

3、冷熱水費、電費、電話費、燃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甲方在協議期間將以上1至3條所示費用的總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以內。

三、經營利潤的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經營利潤。

2.乙方可以用現金、銀行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利潤。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委託租賃期間開始時向乙方提供該房屋。

二、在協議期內,甲方需保證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的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所有配套設施、設備,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項目開發商處接受該房屋時的全套配置,一併交與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換,並按照第四條第二款中的規定承擔實際發生的經營費用。

三、協議期間,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因租賃房屋所放生的各項税費(由乙方代扣代繳)。

四、甲方在將房屋委託給乙方時,必須交清房屋的維修基金、本年度物業管理費、冬季採暖費、房屋內財產保險費等費用。否則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在協議期間,甲方可隨時查詢房屋出租情況,甲方可採用以下辦理查詢:

1、乙方設立網站,隨時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況,供業主查詢;

2、酒店大堂設有自動查詢機,機內記錄當月的房屋出租記錄;

3、乙方每天將房屋經營情況打單記錄供甲方隨時查詢,記錄期為一年,同時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對該房屋作自由轉租經營,但不得將其用於非法活動,且不得在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

二、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規定向甲方收取該房屋的各項管理費用。

三、保證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內部的清潔衞生。

a)保證該房屋及內部配套設施等在租賃期間的良好使用狀態。

協議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該房屋內原有傢俱、電器等應完好如數返還甲方,並保證房屋完好,如有損害、丟失的,應負責照價賠償(房屋、傢俱、電器、牀上用品、裝修等自然損耗折扣除外)。

c)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按月租金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經營利潤分配

委託出租房屋的經營利潤以天為分配單位,並按照同類型房屋分別平均分配。計算方式如下:

委託房屋的日經營利潤=當日同類型房屋的經營利潤總和當日委託出租同類型房屋的數量

第八條設施、設備損壞責任及費用的承擔

一、本協議期內,凡因乙方人為或乙方出租給第三者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在本協議期內,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甲方負責更換承擔相應費用。

三、在本協議期內,該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傢俱、電器、牀上用品等的自然折舊費用由甲方承擔。(詳見第十條)

第九條甲方自用房屋有關事宜

一、甲方若自用房屋,則不參加使用當日的酒店經營利潤分配。

二、甲方臨時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先通知乙方,則乙方可視當時房屋出租情況予以安排,若確實無法安排時後果甲方自負。

三、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應當自行承擔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費、酒店消耗品等費用。

第十條固定資產重置費(折舊費)

自甲方委託乙方經營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資產重置費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從甲方應得的經營利潤中提取4%作為固定資產重置費。該項費用專款專用,由乙方單獨設立銀行帳户予以保管,專用於房間裝修維護、家用電器、牀上用品、衞生潔具的修理與更新。該費用一旦動用須事先報請業主委員會審定,在業主委員會審定通過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協議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須交清房屋維修基金、本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冬季取暖費後,本協議方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三、本協議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子問題開始}房屋委託租賃合同範本三

編號: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電話:

傳真:受託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地址:

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於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託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為

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為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佔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願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適合租户並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介紹客户完成該房產租賃後,乙方可獲得相當於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為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為之後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並儘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託乙方代為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託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託期及委託期終止後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託期滿且雙方並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為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託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2.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