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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財產租賃合同書

一般財產租賃合同

一般財產租賃合同書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開户行:

帳户: 帳户: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人同意,但應告知承租人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人承擔的義務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簽約: 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