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釋
危害公共安全罪2.19W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十一條 [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概念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是指故意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
開摩托車撞死人會定交通肇事罪嗎?
摩托車駕駛人駕駛不當意外導致他人死亡的,摩托車駕駛人按判決承擔事故全部義務,在已被認定的民事賠償之外也會被認定具備交通肇事罪的行為。如何確定肇事駕駛人可不可以認定交通肇事罪的首先應該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各種條件。按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判決交通肇事罪應...
-
過失決水罪立案標準
行為是過失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後果並且這種嚴重後果是由過失行為所引起的,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
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的認定
認定本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佈的;2.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文字、符號、圖形、口號、微章的服飾標誌的;3.其他強制他人穿戴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