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立案標準
瀆職罪1.01W
1、利用職權,禁止、阻止或者妨礙有關部門、人員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
2、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拐賣、綁架者或者收買者通風報信,妨礙解救工作正常進行的;
3、其他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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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檢徇私舞弊罪構成要件
(一)本罪的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機構的正常活動及國家其他有關機關的正常活動。進出口商檢驗制度既是一種國際慣例,同時對於保證進出口商品的質量,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關係的順利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從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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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瀆職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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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高檢發釋字〔1999〕2號)二、瀆職犯罪案件(十一)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案(第403條)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銀行、證券管理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詢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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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濫用職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2、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