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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租房合同怎麼寫

出租屋租房合同怎麼寫

租房合同其實也就是房屋租賃合同,此時雖然是在一定期限內轉讓了房屋的使用權,但所有權還是在房東手裏的。而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糾紛,自然簽訂租房合同就是很必要的。而保險起見,其實在簽訂租房合同之後,最好再辦理登記備案。不管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其實在簽訂了租房合同之後都應該嚴格按照租房合同中的條款內容來履行,否則出現違約情形,就要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哪些出租屋不得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