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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經濟適用房分割案例

離婚經濟適用房分割案例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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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經濟適用房分割的關鍵就是如何確定房價的問題。如果經濟適用房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得到的,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分割時,因為經濟適用房漲幅都比較大,按照原價分割則對不能得到房產的一方極為不利;但是,按照市場價分割的,又與經濟適用房政策相違背。因此,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成為司法的一大難點。在實踐中,由於很難確定房產的價格,也難以確定分割數額,因此,雙方可以採取競拍的方式,有出價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這樣會比較公平。

實踐中要想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可以,當然即使日後經濟適用房用於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也不代表經濟適用房就是屬於夫妻共同房產。對於不屬於夫妻共同房產的,那在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就是不能要求進行分割的。要是你對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