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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和限制分別指的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1.26W

一、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和限制分別指的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和限制分別指的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保護期限是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在著作權的期限內,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期限屆滿,著作權喪失,作品進入公有領域。這也是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這一法律特徵的體現。著作權保護期是著作權制度的重要內容。著作權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護著作權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鼓勵作品的創作;另一方面要滿足社會公眾的精神需求。因此,從法律上直接規定著作權的保護期,平衡兩個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著作權制度建立的出發點。

著作權限制,是法律規定著作權人對某部作品享有充分權利的同時,在作品的利用方面對社會必須履行一些義務。包括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使用、著作權的強制許可使用。

二、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各國一般根據其本國經濟和文化發展的情況確定。從著作權立法的歷史來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權立法保護期較短,20世紀後的保護期較長;發展中國家保護期較短,發達國家保護期較長;一般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保護期較長,攝影、實用美術作品、錄音錄像作品和電影作品的保護期較短。根據《伯爾尼公約》的第7條的規定,各公約成員國對一般作品的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後50年;對電影作品的保護期為作品公之於眾後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後的50年;對攝影作品和實用藝術品的保護期不低於作品完成後的25年。歐盟成員國的著作權法和美國版權法規定的著作權保護期限現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後70年。由於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性質不同,各國著作權法和國際公約對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限的規定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説,大多數大陸法系國家強調保護作者的人身權,因而規定作者人身權的保護期是無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國家和少數大陸法系國家規定著作人身權的保護也是有期限的,或為延長至作者死亡後一段時間或與著作權財產權保護期相同。

我國著作權法對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分別加以規定。根據著作權法第20條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限制。即這三項權利永久受法律保護。作者的發表權由於與作者行使著作財產權密切聯繫,著作權法作了另行規定。根據著作權法第21條規定,發表權的保護期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相同,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的50年。

綜合上面所説的,著作權的保護期限與限制兩者是相對立的不同條款,對於作品的保護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就可以依法的受到保護,同時如果自己的作品因受到限制的話,那麼他人也可以合法的使用,所以不同的情況作不同的處理。

標籤:期限 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