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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對產品包裝的保護內容是什麼?

著作權1.11W

一、著作權對產品包裝的保護內容是什麼??

著作權對產品包裝的保護內容是什麼?

1、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3)賠償損失。

2、在著作權法中沒有明確約定賠償數額,但在司法實踐中可參考以下因素酌情處理:

(1)、受害人所受損失後果是否嚴重;

(2)、侵害行為致作品價值降低程度;

(3)、侵害出於牟利或其他不當目的;

(4)、侵害人主觀過錯狀態;

(5)、侵害行為情節惡劣程度;

(6)、侵害人獲利多少;

(7)、侵害行為的社會影響;

(8)、雙方當事人的經濟狀況;

二、行政責任:

(1)警告;

(2)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複製品;

(3)沒收非法所得;

(4)沒收侵權複製品及製作設備;

(5)罰款;

三、刑事責任:

1、侵犯著作權罪。刑法第217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2、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刑法第218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單位犯第217條、218條的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條的規定處罰。

4、查獲的侵權複製品、違法所得和屬本單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於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材料、工具、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一律予以沒收。5、犯上述規定之罪,造成被侵權人損失的,除追究刑事責任外,應根據情況依法判處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侵犯著作權造成被侵權人損失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盈利為目的,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或者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應當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