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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的概述,著作權人有什麼權利?

著作權2.36W

著作權人,是指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您對著作權人的相關法律概念瞭解多少,著作權人的基本概述是什麼,以及著作權人享有什麼樣的權利?下面,本站小編針對這些問題為您作詳細解答。

著作權人的概述,著作權人有什麼權利?

著作權人概述:

原始著作權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權人身權和財產權;繼受著作權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權的財產權,而對著作權的人身權則只有保護的義務。著作權人除依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的“作者、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外,下列情況的作者,可依法成為著作權人:

我國《著作權法》第9條把它分為兩類:

一類是作者,即直接創作作品的人;

另一類是非作者,即是通過某種法律關係獲得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隨着知識科技的更新和經濟的快速發展,著作權在當今社會顯得越來越重要。對於著作權人而言,著作權權益保護也刻不容緩。更多著作權相關的法律知識,歡迎您諮詢本站,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謝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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