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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取得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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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取得有哪些方式

著作權取得有哪些方式?

主要可分為註冊取得和自動取得兩種。

(1)註冊取得制度。註冊取得,也叫登記取得,是指以登記註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登記註冊後方能產生著作權,著作權註冊取得的原則,又稱為“有手續主義”。

(2)自動取得制度。著作權自動取得,是指當作品創作完成時,作者因進行了創作而自動取得作品的著作權,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續。這種獲得著作權的方法被稱為“無手續主義”、“自動保護主義”。我國《著作權法》第2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即“著作權自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產生,並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對於外國人的作品,如果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可見,我國的著作權取得制度,對於國內主體來説,更傾向於自動取得制度。

二、著作權取得主體有哪些

(一)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權的原始主體。所謂直接創作的作品:指作者通過自己的獨立構思,運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書面的、口頭的和立體的形式表現)反應自己的思想與感情、個性與特點的作品。幫助作者修改稿件、編輯、校對、審稿等不能成為作者,因為他們是在作者創作基礎上進行修改的。

1、被視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單位也是著作權原始主體。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説沒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通過繼承、遺贈、轉讓、委託關係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為遺產可以繼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權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在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

(三)未被視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單位(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四)國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國家作為著作權主體也有幾種情況:

1、作者身前將作品原件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無償轉讓給國家,或者將已發表的作品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無償轉讓給國家;

2、作者通過遺囑方式將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在他死後贈送給國家;

3、作者死亡後,其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贈,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由國家享有;

4、著作權屬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終止後,沒有承受其權利與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著作權由國家享有。

(五)外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分為三種情況:

1、外國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國境內發表;外國人的作品首次在國外發表,三十天內在中國境內發表被視為首次在中國境內發表;

2、雙邊協議,如兩個國際公約;

3、與中國公民合作創作作品的外國作者,但如果中國公民放棄權利或轉讓權利,而該外國人所在國與中國沒有雙邊協議或不是兩個公約的成員國,他也不能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是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自動產生的,無須經過任何批准或登記手續。此外,無論作品是否發表,只要作品已經創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權的保護。著作權和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它包括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專屬於作者,不可轉讓,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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