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專利

授予發明專利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專利1.96W

1、發明具有新穎性,要求在申請日之前沒有同樣的發明被公開發表過、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被公眾所知。2、要具有創造性。與申請日之前的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要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3、具有實用性。該發明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可以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發明專利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一、授予發明專利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截在申請日以後公遠見卓識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二、申請發明專利多久公佈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受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佈。所以發明專利申請一般是在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公佈。由於專利公報是定期出版,加之公報版面的限制,特別是我國專利申請量逐年增加,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人員有限,還有審查環節上的原因,此項工作有時也可能推後。

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授予發明專利之後,一般需要進行多次審查。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來看,從提出授予專利申請之日開始,大概需要十八個月才會公佈發明專利。由此可見,對發明授予專利權的審查過程,有多麼的複雜和嚴禁。如果申請的專利並不滿足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話,那最終是無法被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