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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

專利3.21W

對於生產者和銷售者來講,創造力是第一生產力,如果創造出了其他企業和個人都沒有的東西,那麼就可以開闢一個新的市場,從而獲利。所以對於專利的申請一直是受到很廣泛的關注的,如果企業可以申請到專利的話,也就相當於為自己的經營提供了一層保障。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

一、專利的類型:

我國可以申請專利的對象大概分為三種,一種是發明,一種是實用新型,還有一種就是外觀設計了。如果創造出了任意一種的話,就可以去申請專利了。尤其是對於外觀設計來講,申請一個專利來對於自己的智力成果進行保護是非常重要的。不過不是所有的外觀設計都可以隨隨便便的申請專利。在我國如果想要獲得專利權的話,是需要一定條件的,主要分為以下四種。

我國的專利法對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申請專利的條件有一個比較籠統的標準,叫做申請專利權的物品,應當在申請之日之前與外國或者是國內的相關產品上的專利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説必須要富有創造性,是之前沒有申請過的。

二、四個申請條件:

1.第一個條件是想要申請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必須是新創造出來的,也就是要具有新穎性。

重複的東西是沒有必要授予專利權的,例如一個玩具本身是藍色的,結果另一個人創造出了一模一樣的玩具,只不過改成了黃色,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所以在這種外觀設計下也是不可能會獲得專利權的,一定要發明出了一個新的玩具,和之前完全不一樣才可以。這個新穎性是硬性標準之一,如果不夠新穎的,話是絕對不可能獲得專利權。

2.第二個條件是該外觀設計必須是自己創造出來的,不可以抄襲。

由於專利權是對於智力成果的保護,所以該智力成果必須是由個人創造出來的。當然如果是企業共同創造的也可以,但是絕對不能是抄襲之前的作品或者是剽竊他人作品,如果遇到這種行為的話,不僅不會授予專利權,可能還會被告侵權

3.第三個條件是一個實用性的條件。由於外觀設計必須要應用於產品進行生產,所以該設計是必須能夠生產出來的。如果僅僅是空中樓閣,具有新穎性,具有創造性,但是沒有辦法應用的話,是沒有授予專利權的意義的。

4.第四個條件是一個比較附加的條件了。由於外觀設計適用於產品的外部,所以在普通的大眾心中應該是留下美感的,太過於醜陋,或者是顛覆人們認知的設計也沒有辦法被授予專利權。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如果一個人或者是單位整體設計出來的外觀設計可以符合以上四個條件的話,就可以根據相關部門的手續來辦理專利權了。申請到了專利權之後,該外觀設計就只能有該個人或者是單位使用,如果發現他人在沒有經過允許的情況之下使用了這個外觀設計的話,可以依法提出侵權的訴訟請求,並向他人提出賠償請求。

標籤:外觀設計 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