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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外觀設計專利需要具備的條件?

專利1.35W

我國專利法第23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這就是説,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條件是新穎性和獨創性。因此,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獲得外觀設計專利需要具備的條件?

一、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

1、必須具有新穎性

新穎性是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權的基本條件,就是説,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前所未有的。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新穎性的判斷:其時間標準以申請日為準;其地域標準,出版物上的公開採用世界標準,使用公開採用國內標準。也就是説,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應具有獨創性

許多國家把外觀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作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一個條件。獨創性主要是指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的外觀設計相比應具有明顯的特點,或者説“不相近似”。判斷兩個外觀設計是否近似,應比較使用外觀設計的同類的兩個產品,看他們從整體上是否相似,對於近似的外觀設計不能授予專利權。

3、應富有美感

世界各國對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規定是不同的。美國、英國等並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而德國、日本等國則將其人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觀設計應當富有美感。

4、應適於工業應用

由於外觀設計專利的目的是促進商品的交流和經濟的發展,因此,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適於在工業上應用,即能夠用工業生產的方式將外觀設計置於產品之上。

二、如何判斷不喪失新穎性

專利法第24條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前6個月內,不喪失新穎性的各種情況作了規定。

1、首次展開:指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第一次展出的發明創造。在這種情況下提出申請時,申請人應當聲明,並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組織單位出具的有關該發明創造已經展出及展出日期的證明文件。

2、首次發表:指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包括技術鑑定會議)上第一次發表的發明創造。學術會議指學術會議或國際學術會議。技術會議包括鑑定會議是指國務院部委直接組織和主持的技術會議。申請人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證明文件。

3、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情況是指發生非法濫用權力和剽竊他人發明創造的行為。例如,某人未經所在單位或者共同完成單位的許可,將職務發明創造或者共同完成的發明創造公開。發生這些情況時,只要實際權利人在公開的6個月內提出申請,並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