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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對外觀設計專利年費減緩嗎

專利1.56W

一、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可遲交嗎

可以對外觀設計專利年費減緩嗎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税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繳納申請維持費的,申請人應當一併繳納各個年度的申請維持費。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費用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專利局發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中指定的期限內繳納, 以後的年費應當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

(1) 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最遲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交費時間超過規定交費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不收滯納金,超過規定繳費時間一個月的,每多超出一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作為滯納金,例如,繳費時超過規定繳費時間兩個月,滯納金金額為年費標準值乘以10%(專利法實施細則第96條)。

(2) 首次繳納數額不足時年費滯納金的計算:專利權人再次補繳時,應依照實際補繳日所在滯納金時段內的滯納金標準,補足應繳納的全部年費滯納金。例如,年費滯納金5%的繳納時段為5月5日至6月5日,滯納金為45元,但繳費人僅繳納了25元。繳費人在6月7日補繳滯納金時,應依照實際繳費日所對應的滯納期時段的標準10%繳納,該時段滯納金為90元,所以繳費人還應補繳滯納金65元。

(3) 辦理恢復手續時年費滯納金的計算:專利權人因專利權終止辦理恢復手續時,年費滯納金應按當年年費全額的25%繳納。

二、外觀設計專利年費可否減緩

授權前已獲准專利費用減緩的,自授權當年起連續三個年度可按已批准的減緩比例繳納年費。例如,一件已獲准減緩專利費用的專利申請的授權當年為第三年度(即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中所指明的年度),則專利權人按批准的減緩比例可以減緩第三年度、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年費,第六年度起應按全額繳納年費。

通過上述內容的講解,我們知道外觀設計專利年費減緩是允許的,但也不是説每年的專利年費都可以被減緩,一般是授權當年起連續三個年度可以進行專利年費的減緩。同時也是要先滿足減緩條件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