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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開發合同時專利合同範本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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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對於專利合同中的專利意識並不是瞭解的太清楚,在技術開發的同時一定要合同確定相關的專利所屬權,這樣才能有效的保護研究開發方和委託方相關權益而不受到損害,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解答技術開發合同時專利合同範本應該怎麼寫?

技術開發合同時專利合同範本應該怎麼寫?

合同範本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委託方:____(甲方)研究開發方:____(乙方)

簽訂地點: ______ 省___市(縣)

簽訂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有效期限: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項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工藝的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其客體是尚不存在的有待開發的技術成果,其風險由當事人共同承擔。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委託人注意事項

1、受託人欲轉讓專利申請權的,應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有權要求對方或一方為合同的履行進行必要的工作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雙方可以約定技術協作和指導的具體內容、協作和指導中各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本合同已經終止或解除,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就該技術項目在需要進行技術協作或技術指導時,應按所提出的要求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原合同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條款的有關內容不再生效。

3、合同雙方應明確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研究開發經費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當事人雙方應當明確研究開發經費的總金額,以及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來源。

4、明確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特別要注意,財產權屬委託方時等同於開發費代購貨物。應從技術性金額中扣除。

5、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進度報告的方式和時間。

6、委託人在領受了受託人交付件後,應立即對該交付件進行測試和評估,以確認其是否符合開發技術的功能和規格。

7、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提供有關信息與資料,特別是有關委託人對開發技術的功能和目標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資料,要寫出關鍵內容,不能空洞,否則無法履行。所開發技術項目內容,可以先作一些技術背景的描述,説明開發目標,有些也就是委託方的需求。然後根據目標和需求,明確受託方將要開發的具體工作內容。

8、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委託人對於委託人提交的有關需求説明、資料和信息所涉及的技術功能、目標、需求構成及相關技術問題向受託人諮詢或徵求意見的權利。

9、 委託方應明確約定受託方向委託方進行技術維護和支持服務的時間和內容。

二、受託人的注意事項

1、受託人在完成技術開發後,需要增加開發費用時,該怎麼處理,應與委託人進行明確約定。

2、應在合同中約定完成技術開發的彈性時間,避免由於委託人計算失誤,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技術開發而承擔的違約責任。

3、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受託人提交需求説明書、概要設計説明書、詳細設計説明書的具體時間。

4、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委託人在受託人提交進度報告後答覆的時間和方式。

5、明確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按雙方約定表示清楚。其中軟件成果的著作權、所有權屬於受託方,應視為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不能享受營業税收優惠政策。 軟件成果的著作權、所有權屬於委託方或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徵收增值税。

6、受託人應約定委託人檢驗技術後出具書面領受文件或遞交缺陷報告及領受或出具缺陷報告時間。

三、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注意事項

1、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合同項目是否可以分包,如果可以,應寫明可分包的範圍。

2、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技術開發的目的、處理對象、技術的主要功能和目標以及應達到的技術指標。

3、開發進度

①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合理的技術系統試運行的時間。

②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開發技術的交付時間、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4、知識產權歸屬

①若合同約定技術系統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時,應明確約定另一方所擁有的使用權及權限範圍。

②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所開發技術的知識產權的權屬,是共同所有還是一方所有。

5、驗收

驗收對委託開發技術合同雙方都非常重要,它關係到如何確認以下幾個問題。

①、委託方在收到技術程序以及第一批文檔後多長時間內完成對技術的測驗,以及在多長時間內委託方有權以技術程序質量未達到合同所規定的技術標準要求為由,要求被委託方對程序進行修改使其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

②、對程序進行修改費用應哪方負責。

③、被委託方應在多長內完成修改程序的工作,並且應在何時、何地以及以何種方式將修改後的技術交會給委託方。

④、委託方收到修改過的技術之後應在多長時間完成第二次測驗,並應在多長時間內委託方應將第二次測驗的結果通知被委託方。

⑤、如第二次測驗計算機程序仍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要求,委託方是否有權拒絕拒絕接受程序,交且是否有權要求被委託方按合同規定的索賠條款進行賠償。

⑥、如果委託方要按期將首次或者第二次測驗的結論通知被委託方,是否可以視為委託方已接受被委託方開發的技術。

⑦、如果程序文檔分為兩次交付,在委託方實際接受技術後多長時間內被委託方應將第二批文檔交付給委託方。

因此,應注意以下問題:

①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因雙方各自的原因導致技術未通過驗收,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②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技術驗收的時間和標準。

6、風險責任的承擔。當事人雙方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在合同中對技術開發項目的風險責任,作出合理的約定。具體內容包括:約定風險責任承擔主體,風險責任分擔原則及比例,風險責任承擔方式。

7、證據

①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該妥善保管合同書以及主合同、相關憑據、有關會計資料以及其它承諾函、約定書等合同附件。

②對方拒絕接受函件等其他文書時,應當向公證機構或其他部門公證或提存保留證據。

③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證據的公證和提存保留。

公證或提存保留證據時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操作。證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導致證據被否定。

④當事人一方依照約定解除合同或依照法定事項主張解除合同,應保存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證據。

8、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項目變更的條件。

9、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技術開發系統的名稱,分屬於不同當事人的技術。

10、保密

技術合同一般應當具有保密條款。訂立這一條款,應注意合同內容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和責任。

①保密對象: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保密對象,應該對保密對象加以細化,以例舉的方式列出,還應約定特定情況下的一些例外事項。

②保密責任: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雙方對商業祕密都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③保密期限:應約定對合同中的保密事項的具體保密期限,或只是有個概述而未明確具體的時間段、時間點。

④保密條款的獨立性: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11、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可以轉讓。

12、簽約細節

①合同中應當説明雙方當事人信息。如當事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開户金融機構,帳號,電話,郵政編碼,簽訂合同日期。簽訂合同地點等。

②雙方均應簽署清楚無誤的簽名,當事方是單位的還應加蓋公章。

③簽訂時間:雙方應在合同尾部標明清楚無誤的簽約時間。

④合同用語要力求達到條款明確、具體、措辭確切,防止“基本”、“儘可能”、“如有可能”“應該”“最新”等不確切的條款和字眼在合同中出現。

13、不可抗力

①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時應當按照約定及時向對方告知、證明,並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②雙方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不可抗力的範圍、遭遇不可抗力後的通知辦法和證明方法、雙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問題要求賠償、在何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等。

③一方發生不可抗力後應依約及時向對方告知、證明時應保存證據。

14、履行過程中雙方都應注意相對方主體變更情況,若有變更解散情形的,應注意哪個法人或組織繼受其權利義務,並應收集相關證據證明以上事實。

15、爭議解決方式

①如約定訴訟管轄法院,只能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且只能約定其中一個法院管轄。如果約定不明確、選擇兩個以上法院管轄、或約定上述5個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這樣解決爭議的條款是無效的。

②發生爭議後當事人雙方可以平等協商達成共識,也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依約定申請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調解以及仲裁機構的裁決、調解都是具有強制力;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共識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沒有強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於簽訂了新的合同。

③如約定仲裁,應當明確約定具體的仲裁機構和仲裁事項。仲裁機構約定明確的標準為:仲裁機構所在地明確,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應當寫明約定的仲裁機構的詳細名稱。

16、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在涉外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旦發生爭議應該適用的法律,而且這種約定要切實可行。

17、在訴訟中,應權衡利弊,最大限度要求對方承擔所有損失,不能主動放棄任何有利於己方的訴訟請求。

18、受到對方欺詐、脅迫,被人趁人之危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應當保存好證據並且在一年之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依約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主張撤銷或者變更合同。

19、在簽訂合同時,應當附帶合同使用説明。如:合同的適用範圍,條款術語的理解等方面。

20、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約,另一方應採取措施提請對方注意並與對方進行協商,確定責任的負擔。

21、當雙方對合同內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時應重新訂立書面合同或達成書面協議。

22、簽約主體

①合同雙方應正確區分單位與單位負責人的關係,應明確認識到單位負責人不能以其個人名義代表單位。

②一方當事人與對方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該事先確認代簽約的人是否持有對方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③應對各自內部人員的權限作出規定,禁止無權人員濫用單位公章、簽字等與對方履行各項合同事宜,尤其不能作出不符合合同內容和己方利益的意思表示。

④雙方當事人應當調查簽約對方的簽約主體資格。

23、應在合同中寫明主合同、相關憑據、有關會計資料以及其它承諾函、約定書等為本合同附件。

24、違約責任

①合同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可追究違約方的責任,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②合同雙方只要約定了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就要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在約定違約金時,數額約定不能過高或過低,約定數額過低,損失得不到補償,約定數額過高,會因數額過高得不到法律支持無法實現。一般而言,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能超出合同標的額,若一方的損失確實超過合同標的,可直接約定賠償損失。

25、當事人一方依照約定解除合同或依照法定事項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26、雙方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組織解散,其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若在合同訂立時一方正處於解散的變動期內且能預見其權利義務的繼受者,則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具體的繼受者名稱。同時須約定一方發生組織解散情形應及時告知相對方及違反此告知義務的責任。

27、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用語的一定要準確、清楚,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關鍵性的名詞術語要在合同開頭作出必要的定義或解釋,以免發生歧義或造成理解障礙。

28、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生效與終止的條件、時間和事由等。

30、合同雙方應約定一方若變更通訊地址,應在變更之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及未通知對方應承擔的責任。

31、合同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文件往來應採取何種形式。宜採書面形式,包括: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

32、一方接到另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時如有異議,可及時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33、交付説明書

①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交付的文檔的形式和內容。

②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委託人對受託人提交的各種説明書的審核時間。

③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委託人對受託人提交的説明書有異議,雙方應如何解決等問題。

技術開發合同時專利合同範本應該怎麼寫?上述已經將技術開發合同和專利合同的相關事宜已經描述的很詳細了,對於雙方來説一定要確定相關技術開發的內容和周邊法律程序,仔細審核合同的內容是否出現誤差,這樣才不會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