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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活動中為什麼要同日申請的發明和新型專利?

專利2.36W

商業活動中為什麼要同日申請的發明和新型專利?

商業活動中為什麼要同日申請的發明和新型專利?

根據專利法第九條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法實施細則中説明:同一申請人在同日(指申請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的,應當在申請時分別説明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已申請了另一專利;未作説明的,依照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關於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的規定處理。發明專利申請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授權週期短,申請人通過 發明新型同日申請,可藉此提前佔有該相關技術的授權,為其後續的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取得充裕時間。

新型專利申請又稱為小發明或結構專利,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

授予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

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説明書應當對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由附圖;説明書應當寫明實用新型的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的名稱一致;説明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

2)背景技術: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並引證反映背景技術的文件;

3)發明內容: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採取的技術方案,並對照現有的技術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圖説明:説明書有附圖的,對説明書進行簡略説明;

5)具體實施方式:詳細寫明申請人認為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方式;必要是,舉例説明;有附圖的,對照附圖。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的方式和順序撰寫説明書,並在説明書每一部分前面寫明標題,除非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用其他方式或者順序撰寫能節約説明書的篇幅並使他人能夠準確理解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新型專利的申請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時間操作,所以自己在具體問題的解決中會存在一定的時間損耗,但是申請的週期較短,所以此類問題的解決就需要同時進行,儘量減少自己時間的浪費,但是生活中,此類問題的解決的難度是不大的,自己要做好一定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