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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識產權罪最高几年?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在沒有經過知識產權人的同意的情況下非法的佔有和利用其的知識產權得到了該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它侵犯了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也同樣讓知識產權所有人損失了該有的各種權益從而產生犯罪的行為。那麼侵犯知識產權罪最高几年的處罰呢?本站小編為大家來詳細説明國家關於知識產權罪的處罰吧。

侵犯知識產權罪最高几年?

一、侵犯知識產權罪最高几年

《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三章、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構成

1、侵犯知識產權罪侵犯的客體,既侵害了國家的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度,又侵害了知識產權人的權利和經濟利益。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發明權、商業祕密權等。

2、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管理法規,未經知識產權人的許可,侵害知識產權人的權利和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情節嚴重或者數額較大,或者造成重大的損失的行為。從這裏可以看出,這種行為的主要表現:一是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反國家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管理法規;二是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未經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許可;三是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或者數額較大或者給權利人造成重大的損失。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指犯罪手段惡劣,犯罪後果嚴重,影響極壞等,違法所得數額或非法經營的數額較大,給知識產權人造成損失也較大;所謂數額較大,根據不同的侵犯對象,法律或司法解釋分別作了不同規定。

3、侵犯知識產權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任何一個具有刑事責任年齡和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主體資格。這裏的自然人還包括個體工商户和個人合夥的人。單位,則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而且不受所有制或經營形式的限制。具體來講,包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三資企業、私營企業。非法人單位,是指不具備法人資格而依法登記核准的社會團體、經濟組織或組成各個相對獨立的部門,都可以成為非法人單位。

4、侵犯知識產權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多數犯罪是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侵犯知識產權罪的自然人或單位,明知自己的行為未經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許可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是這類犯罪故意的核心。除侵犯商業祕密罪外,絕大多數犯罪都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間接故意都不能構成。

通過以上的解釋侵犯知識產權罪最高几年以及如何論具體情況來做的相應的處罰也都清楚的告訴大家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在生活中我們處處都會接觸到知識產權的問題,而我們更應該呼籲大家共同來守護這個屬於他人的知識產權的問題,防止假冒的、複製的以及各種其他的情況帶給我們社會的傷害。維護正當的競爭秩序兼顧知識產權權益既是設立保護權益人的財產以及價值、也是我們國家與世界貿易組織保護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的價值追求。

標籤:侵犯 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