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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申請的區別包括什麼?

A:軟件著作權是在軟件創作完成後自行產生的,也是自願進行軟件著作權登記,登記的目的是體現公證的效力,主要用來聲明著作權權屬,另外使後續維權時的證據力度更大。軟件專利則需要向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才可以得到保護,因而需要要積極申請,且專利制度也是以"用公開換保護"為原則。兩者的表現原則不一致。

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申請的區別包括什麼?

總結:原則有所不同

B:軟件著作權申請遞交的資料是源代碼及用户操作手冊,因此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是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那樣就有有可能出現競爭對手將軟件進行研究,隨後更改程式語言,實現的結果是相同的,但因為代碼不相同,因此不侵犯著作權。軟件專利則有所不同,在申請時描述的是軟件的設計構思(留意一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表現,或是最好可以相結合硬件來表現),包含了軟件流程圖的內容,而不是主要説明選用何種程序語言實現。一旦獲權後,別人只需選用了軟件專利的設計構思或方案,就有可能造成侵權。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保護的程度是有所不同的。

總結:客體有所不同

C:公民的作品,其法律規定的有關著作權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身亡後50年;法人及其它組織的作品,其法律規定的有關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

D:軟件著作權推行的是登記制,一般無需通過實質審查,只需形式審查時遞交的材料符合規定,而且不違背《著作權法》的規定就能獲權,登記成功率極高。軟件專利需要通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核專利材料是不是達到申請要求,形式審查通過後就會公開,再進到實質審查,審核該專利是不是達到《專利法》的要求,而且要達到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一般純軟件型的專利不易獲權,通過軟硬件相結合的方式會提高其授權率,但總的來説成功率仍然不高。

總結:申請成功率有所不同

E:軟件著作權可以無需公開就遭受保護,而且可以讓創作者迅速地得到著作權保護,普通登記一般4個月左右授權,選用加急申請軟件著作權最快能一個工作日授權。可以讓著作權人迅速佔領市場,取得政府相關的資助。軟件專利必須以公開換保護,發明專利申請時間是1-2年,一般無法採用加急方式。

在申請的過程中的有可能就錯過軟件市場。但是專利保護的是設計構思和方案,因此保護的力度更強,而且專利可以提出一些如今無法實現的專利,直到技術性發展了可以實現該專利了,再以許可的方式去獲取收益,許多大公司的專利儲備便是根據這樣的方式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