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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專利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在於,專有技術與專利雖然都含有技術知識的成分,都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但是在法律上兩者是有重大區別的。專有技術與專利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專利是公開的,而專有技術則是祕密的。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權時,必須把發明的內容在專利申請書中予以披露,並由專利主管部門在官方的《專利公告》上發表,公諸於眾。但專有技術則儘量保密不予公開,一旦喪失祕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專利權有一定的保護期限,如前所述,按照各國專利法的規定,其有效期一般為15年或20年。但專有技術則無所謂保護期限的問題,只要嚴守祕密,沒有泄露出去,未為公眾所知,就受到保護,不過,一旦被公開,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在專有技術許可證中,一般都訂有保密條款,要求被許可人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把專有技術的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3、專利權是一種工業產權,受有關國家專利法的保護,而專有技術則是沒有取得專利權的技術知識,它不是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求得保護,而主要是根據民法、刑法、不公平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取得法律上的保護。

二、專利權包括哪些

1、專利權包括下列內容:

(1)獨佔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佔地製造專利產品、可以獨佔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佔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並收取一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註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2、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三個方面。

(1)排他性,也稱獨佔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佔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

(2)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並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

專利在我國可以分為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及專利權,主要包含了有轉讓權利標記權利,請求保護權利,放棄權利質押權利等等,專利權和專用技術使用權的最大區別在於專利權是屬於公開的,專有技術使用權是屬於祕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