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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搶注宣告無效答辯文提交的期限是多久

一、商標搶注宣告無效答辯文提交的期限是多久?

商標搶注宣告無效答辯文提交的期限是多久

商標被他人申請無效宣告的,遞交答辯文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以行政主管部門的通知為準。

《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商標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為複雜。

(三)註冊商標爭議。

註冊商標爭議是指,在先註冊人認為後註冊的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爭議。根據保護在先原則,在先註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三、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有哪些?

1、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2、要對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

3、申請的商標要能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

4、商標要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四、商標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事實上,如果確實惡意搶注他人的商標,在這種情況下商標是有可能被宣告無效的,但所謂的商標搶注根本不存在的話,商標註冊人可以在答辯文中陳述清楚。有關部門收到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之後,會在9個月內作出相關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能延長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