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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著作權侵權怎麼答辯?

一、被起訴著作權侵權怎麼答辯?

被起訴著作權侵權怎麼答辯?

當事人在被訴侵犯他人版權(著作權)時,除了需要質證對方的著作權真實性問題之外,其他方面的辯稱往往不着重點,甚至給法庭留下故意狡辯的不良效果。

被告可以從以下角度考慮應訴:獨創程度;侵權人過錯程度;涉案作品受關注的程度;侵權人對涉案作品的使用方式;原告直接損失是否有相關證據直接支持;是否存在可能用於多個案件的公證文件、或相關法律服務以及相關公證費、律師費或其他費用單據。

被告代理人在處理此類問題時,要樹立掰開了、揉碎瞭解決爭議問題的理念。不要被當事人表面的證據可以證明的損失所迷惑。尤其對於第3點、第4點、第5點所涉及的證據,被告代理人要全面分析和研究原告所提出的證據,並結合作品發佈的受關注程度相關證據進行闡述答辯意見。

二、著作權糾紛如何處理?

(一)調解。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調解,是糾紛當事人按照自願的原則,在互相諒解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法。當然,達成協議後,很可能也會出現一方反悔、不執行調解協議,調解失敗,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

(二)仲裁。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是仲裁機構依法行使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法律行為,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訴訟。

(三)訴訟。訴訟是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主要用於:

1、當事人直接因著作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通過調解達不成協議或者一方在達成協議後反悔,另一方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3、一方不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提起訴訟解決。

訴訟的時效期為二年,超過二年失去勝訴的機會。

我國的著作權侵權的處理程序中,此時除了會對侵權人進行罰款之外,同時給著作權人造成了損失的,其實也是要對其損失作出相應的賠償。而在處理著作權糾紛的過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話,也是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的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