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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利益糾紛怎麼處理?

一、著作權侵權利益糾紛怎麼處理?

著作權侵權利益糾紛怎麼處理?

著作權侵權糾紛一般可通過自行協商、申請調解、行政投訴、民事起訴等方式解決。且需承擔民事責任的,責任形式包括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羣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

2、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

二、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什麼?

1、直接侵權

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複製、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製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2、間接侵權

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

3、違約侵權

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

4、部分侵權

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複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著作權侵權利益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包括直接侵權行為,間接侵權行為,違約侵權行為和部分侵權行為。違約侵權行為主要體現在計算機軟件的轉讓和使用過程中,直接侵權行為是主要的打擊對象,直接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