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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侵犯商業祕密刑事責任的規定

我國刑法中針對市場競爭當中的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為專門規定了一個罪名,那就是侵犯商業祕密罪。侵犯商業祕密的刑事責任歷來都是大家所關注的內容,接下來,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文章,那麼就來告訴你侵犯商業祕密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的內容。

有關侵犯商業祕密刑事責任的規定

我國《刑法》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包括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上述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也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造成特別嚴重後果”。

單位有上述所列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對於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為,要是給他人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話,那麼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此外,我國《刑法》規定,對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處罰,最高為7年有期徒刑,同時還會並處罰金。要是你還想了解侵犯商業祕密罪的立案標準等知識,可以登錄我們本站網站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