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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商標後投訴到哪個部門?

商標2.65W

一、搶注商標後投訴應到哪個部門?

搶注商標後投訴到哪個部門?

搶注商標投訴應該到工商部門下面的商標局,商標侵權可向市工商局商標管理處或者工商分局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科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請求處理的,要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人的名稱、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及侵權行為發生地等內容。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應查處下列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於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二、商標註冊的原則有哪些?

1、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相結合原則。我國大部分商標採取自願註冊原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主要指捲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生產經營者,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商品不得在市場銷售。

2、顯著原則。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如外觀設計專利權、姓名權、著作權)相沖突。

3、商標合法原則。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標誌。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標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註冊的繼續有效。

4、對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審查公告時,堅持申請在先為主、使用在先為輔的原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綜上所述,企業發現自有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的,可以到工商局下面的商標主管部門投訴,帶上自己使用商標的證據及對方搶注商標的事實材料。商標局會進行調查,如果發現對方搶注手段不合法、造成商標原使用人利益受損的,可以撤銷搶注商標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