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商標

關於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是什麼

商標2.12W

一、關於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是什麼

關於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是什麼

馳名商標保護範圍包括的內容: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3、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四條,馳名商標認定遵循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

二、馳名商標的保護方式有幾種

1、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普通商標只能在獲准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受到法律保護,而馳名商標可以獲得不同程度的跨類別保護;馳名商標可以對抗他人的惡意搶注,其他公司也不得將馳名商標作為域名或公司名稱註冊。

2、馳名商標的跨類別保護。馳名商標根據其馳名程度,可以獲得不同程度的跨類別保護。在實際執行中,由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的馳名商標,在國家工商總局有統一備案和公告。即便有人在不相同或不類似的商品上申請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工商局一般也會主動不予核准註冊。

而由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不會得到工商局的主動保護,只能在侵權情況發生時,由其所有者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3、馳名商標的司法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實踐中,我國給予了馳名商標相對於普通商標更大的保護範圍,如及於不相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但同時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如滿足對商標註冊人之間的關係產生錯誤聯想、誤導公眾、淡化馳名商標的顯著性、削弱其知名度、致使權利人利益可能受損等基本條件才會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標籤: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