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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標小改動算侵權嗎?

商標2.19W

一、對於商標小改動算侵權嗎?

對於商標小改動算侵權嗎?

對商標進行小改動只要存在有相似或類似的都是屬於侵權;

我國《商標法》第52條,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均應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沒經商標註冊人的批准,在同一種商品或是相似商品上採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是相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貨品的;

3、假造、私自制作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是銷售偽造、私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沒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貨品又投放市場的。

二、怎樣界定商標是否侵權了?

1、被告是否是惡意導致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受損,要曉得核查被告的主觀過錯和主觀惡意是對侵權判定非常重要;

2、被告使用的標識是不是與註冊商標同樣或是類似、並且是不是有搞混消費者的對商品的認知,這也是判斷是不是侵權的;

3、標識應該是具備顯著性的,要是是普通的經營者或是消費者都認可的通用名詞,那麼是不會具備獨佔權利的,也不可以排斥其他人的合法應用。

三、商標侵權的訴訟流程

當商標權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被他人侵犯,商標權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權證據後,可向侵權行為發生地所屬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商標權。

(一)、提交材料

1、商標權人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

商標權人為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公民的,其授權委託書需在中國公證處進行公證或在其所屬國/所屬地區進行公證後,再在中國進行認證。

(1)民事訴訟狀;

(2)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侵權證據進行訴前證據保全,需提交證據保全申請;

(3)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財產(如侵權人的註冊商標等)進行保全,需提交財產保全申請,並繳納相應擔保金;

(4)商標權人的權利證明,

(5)被告實施侵犯商標權行為的證據,主要包括: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及銷售發票、買賣合同、視聽資料等。在原告不能獲得被控侵權產品時,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合同也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

(6)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包括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等情況;如果侵權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

(二)、具體程序

立案→證據保全、文件送達被告→財產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內答辯→證據交換→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的侵犯不一定要是此商標就會構成侵權,而對於只要與商標有相近的那麼才有可能會構成侵權;註冊商標就是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他人的商標不能進行侵犯,不然的話就會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標籤:改動 侵權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