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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範圍45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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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樹脂,未加工塑料物質,肥料,滅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屬焊接用製劑,保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用粘合劑。

商標註冊範圍45類有哪些?

第二類:顏料,清漆,漆,防鏽劑和木材防腐劑,着色劑,媒染劑,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第三類: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製劑,肥皂,香料,香精油,化粧品,發水,牙膏。

第四類: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燃料(包括馬達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燈芯。

第五類:藥品、醫用和獸醫用製劑;醫用衞生製劑;醫用或獸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嬰兒食品;人用和動物用膳食補充劑;膏藥,繃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蠟;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製劑;殺真菌劑,除莠劑。

第六類: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普通金屬製非電氣用纜線;五金具,金屬小五金具;金屬管;保險箱;礦石。

第七類:機器和機牀,馬達和發動機(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傳動用聯軸節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工具,孵化器。

第八類: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類:科學、航海、測地、攝影、電影、光學、衡具、量具、信號、檢驗(監督)、救護(營救)和教學用具及儀器,處理、開關、傳送、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儀器和器具,錄製、通訊、 重放聲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數據載體,錄音盤,自動售貨器和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現金收入記錄機,計算機和數據處理裝置,滅火設備。

第十類: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矯形用物品;縫合用材料;殘疾人專用治療裝置;按摩器械;嬰兒護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第十一類:照明、加温、蒸汽、烹調、冷藏、乾燥、通風、供水以及衞生設備裝置。

第十二類: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

第十二類:運輸工具。包括陸地車輛用馬達和引擎;陸地車輛用聯結器和傳動機件;氣墊船;

第十三類:軍火煙火。包括火器和花炮產品;

第十四類:珠寶鐘錶。包括貴重金屬,某些貴重金屬製品或鍍貴重金屬製品,首飾和鐘錶及其零部件;

第十五類:樂器。包括機械鋼琴及其附件;八音盒;電動和電子樂器;

第十六類:辦公用品。包括紙,紙板及某些紙和紙板製品,辦公用品;

第十七類:橡膠製品。包括電絕緣、隔熱或隔音材料,以及生產用塑料片、板或杆,和由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雲母及這些材料的替代品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十八類:皮革皮具。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十九類:建築材料。包括非金屬建築材料;

第二十類:傢俱。包括傢俱及其部件,由木、軟木、葦、藤、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二十一類:廚房潔具。包括家庭和廚房用小型手動器具,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或玻璃製成的某些製品;

第二十二類:繩網帶篷。包括繩纜及帆篷製品,襯墊和填充材料,紡織用纖維原料”改為“第二十二類主要包括帆布和制帆用其他材料,繩纜,襯墊和填充材料,紡織用纖維原料”;

第二十三類:紗線絲。包括紡織用紗和線;

第二十四類:布料牀單。包括織物和家用織物覆蓋物;

第二十五類:服裝鞋帽。包括服裝,鞋,帽;

第二十六類:鈕釦拉鍊。包括縫紉用品,用於佩戴的天然或人造毛髮,頭髮裝飾品,以及用於裝飾其他物品的、不屬別類的小件物品;

第二十七類:地毯席墊。包括鋪在己建成的地板和牆壁上的製品;

第二十八類:健身器材。包括玩具和遊戲裝置,體育設備,娛樂及創意道具,以及某些聖誕樹用裝飾品;

第二十九類:食品。包括動物類食品,以及日用或貯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園藝產品;

第三十類:方便食品。包括日用或貯藏用的植物類食品,以及調味佐料;

第三十一類:飼料種籽。包括沒有經過任何為了食用目的處理的田地產物和海產品,活動物和植物,以及動物飼料;

第三十二類:啤酒飲料。包括不含酒精的飲料及啤酒;

第三十三類:酒。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類:煙草煙具。煙草代用品(非醫用的);

第三十五類:廣告銷售。包括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

第三十六類:金融物管。包括金融業務和貨幣業務提供的服務以及與各種保險契約有關的服務;

第三十七類:建築修理。包括建造永久性建築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所提供的服務,以及由個人或組織為修復建築物或保持原樣而不改變其物理或化學特徵的服務;

第三十八類:通訊服務。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

第三十九類:運輸貯藏。包括將人或商品從一處運送到另一處(通過鐵路、公路、水上、空中或管道)所提供的服務和與此有關的必要服務,以及貨棧或者其他建築物為便於看管、保存商品所提供貯藏的服務;

第四十類:材料加工。材料處理;

第四十一類:教育娛樂。包括由個人或團體提供的人或動物智力開發方面的服務,以及用於娛樂或消遣時的服務;

第四十二類:網站服務。包括由人,個人或集體,提供的涉及複雜領域活動的理論和實踐服務;這些服務由諸如化學家、物理學家、工程師、計算機程序員等專業人員提供;

第四十三類:餐飲住宿。包括由個人或機構為消費者提供食物和飲料的服務以及為使在賓館、寄宿處或其他提供臨時住宿的機構得到牀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務;

第四十四類:醫療園藝。包括由個人或機構向人或動物提供的醫療、衞生和美容服務;它還包括與農業、園藝和林業領域相關的服務;

第四十五類:社會服務。法律服務;為有形財產和個人提供實體保護的安全服務;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我國商標註冊的種類一共有45大類別且一共會分為兩種,所以公司或者個人在進行商標註冊的時候,必須把商品注意好類別,再進行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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