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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需要材料主要有哪些

商標2.25W

一、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需要材料主要有哪些?

商標無效宣告答辯需要材料主要有哪些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有關證據材料;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複印件;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正常的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時間是多久?

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三、申請註冊商標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即必須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其中顯著性是指應具有其明顯的特色。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註銷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但如果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與因連續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則不受這一條件的限制。

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類似。

其實關於商標無效宣告的答辯需要準備的這些材料,商標局在相關的通知書當中標準的非常清楚,答辯的話就是當事人要通過相關的證據材料證明自己的商標權是有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答辯狀以後的9個月之內做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