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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不予核准行政複議該怎麼辦?

商標2.08W

並不是所有的行政機關都會負責人的履行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有可能也會出現行政機關對公民提出的請求置之不理的情況,也有些行政機關甚至會馬虎應付了事,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時該怎麼辦呢,小編給大家舉了一個商標續展不予核准行政複議該怎麼辦,大家可以參照相關規定。

商標續展不予核准行政複議該怎麼辦?

1、針對商標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續展的商標行政案件: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標註冊及續展申請,商標局於決定施行後作出對該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續展的決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審查時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解釋》第五條第一款)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標異議申請,商標局於決定施行後作出對該異議不予受理的決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審查時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 (第五條第二款)

2、針對商評委商標評審行為的行政案件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當事人就尚未核准註冊的商標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於決定施行後作出複審決定或者裁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審查時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解釋》第六條第一款)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受理的商標複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於決定施行後作出核准註冊決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商標評審委員會於決定施行後作出不予核准註冊決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審查相關訴權和主體資格問題時,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 (《解釋》第六條第二款)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於決定施行前受理、在決定施行後作出複審決定或者裁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審查相關程序問題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審查實體問題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解釋》第七條)3、商標行政訴訟案件時限的計算對於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受理的相關商標案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於決定施行後作出決定或者裁定,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認定該決定或者裁定是否符合商標法有關審查時限規定時,應當從修改決定施行之日起計算該審查時限。 (《解釋》第八條)

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評審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提供)。

2、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一份,自然人則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利的證據材料(代理人指導提供)。

4、商標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商標執法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對商標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並作出相應決定的活動。商標行政複議流程現在的商標複議僅對不屬於商標評審範疇(駁回複審、異議複審、撤銷複審、商標爭議)的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的情形,如:商標續展、商標變更、商標轉讓……等等,商標複議目前只要直接以信函形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司提出即可(事實上有關商標的行政複議也是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審理),格式沒有具體要求(可以參照複審的格式),但必須註明申請人的名稱、被申請人的名稱、申請複議事由和具體請求理由和證據等,其他同商標申請一樣,需要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以及蓋章或簽字,沒有官費,委託代理的還要提交授權委託書。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有商標續展不予核准行政複議的相關解決辦法,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並不是束手無策,很多人認為既然政府都是國家的,那麼走司法途徑也沒有用,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國家現在是司法和行政是相互獨立的,所以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