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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標有效期幾年才會辦理續展?

商標3.2W

一、一般商標有效期幾年才會辦理續展?

一般商標有效期幾年才會辦理續展?

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局核准申請人的註冊之日起計算。在有效期期滿前十二個月內商標註冊人可以申請辦理續展手續;如果當事人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二、不及時辦理商標續展會有什麼後果?

1、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

2、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裏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

3、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有效期是有規定的,一般商標的最長期限為十年,而且此期限是註冊那日起進行計算,一般只要到了時間屆滿前的十二個月就需要提出來續展,這樣才能讓商標所有權人再次擁有此商標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