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知識產權 > 商標

取得商標權的途徑有哪些

商標3.22W

一、原始取得,是指商標由商標權取得人創設的,其取得的商標權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於他人已存在的權利。
二、繼受取得,是指商標權人取得的商標權基於他人已存在的權利而產生的,而非最初直接取得。
(一)通過商標權的轉讓獲得權利。
(1)通過轉讓合同將商標權轉讓給受讓方。
(2)企業破產、終止時,通過拍賣的方式獲得該企業的商標權。
(3)以債權人身份獲得債務人享有的商標權,以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
(二)通過繼承或贈與等方式獲得商標權。
(三)因企業合併而獲得商標權。
(四)因其他合法根據而獲得商標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取得商標權的途徑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