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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怎樣進行?

計算機公司設計的軟件需要到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登記著作權手續,但是辦理完軟件登記手續後得到的著作權也是可以在雙方的合意下進行交易的,而交易想要得到法律保護就必須把已經登記好的手續再次通過法定程序轉讓出去。那麼,轉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怎樣進行?

轉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怎樣進行?

一、轉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怎樣進行?

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2、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於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

3、辦理軟件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可到登記大廳現場辦理,也可使用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郵寄到中國軟件著作權登記部。

4、申請表應當在線打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請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申請表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

5、申請人或代理人信息欄內的詳細地址,請務必填寫準確的實際聯繫地址,以便我中心郵寄證書或其它書面郵件。

6、著作權人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的應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並需加蓋單位公章;

7、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並需提交非職務開發保證書或非職務開發證明。(下載《非職務開發證明》《非職務開發保證書》)。

8、著作權人為外國自然人的,應提交護照複印件,及護照複印件的中文譯本,並需翻譯者簽章。

雖然現行的《計算機保護條例》與舊版條例的很多規定作了改變,但公眾對於軟件著作權轉讓還有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沒能及時改變:

1、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否則無效?

現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轉讓著作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故有觀點認為,軟件轉讓如果不簽訂書面合同,則一律無效。其實不然,是否採用書面合同來實現軟件著作權轉讓,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採用書面形式,只是為了防止爭議和解決今後有可能的糾紛。

2、軟件轉讓必須實行登記,否則無效?

現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對此的規定是,軟件轉讓合同“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登記(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件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國家版權局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件登記機構。這裏強調的是自願原則,可以登記也可以不登記,但是快法務還是比較建議大家在轉讓軟件著作權時去登記一下,可以保證自己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關於轉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怎樣進行的相關知識,大家想要將自己擁有的軟件著作權以交易或者其他的方式轉讓給他人就必須經過文章中規定的程序進行,只有辦理了轉讓登記手續才能夠保障被轉讓人確實得到軟件的全部權利。